第(3/3)页 哈哈,我闻之,亦觉动容啊!” 都察院班列中,一道身影缓步踏出。 宋景身着绯袍,手持笏板,步履不疾不徐,袍角纹丝不动。 行至殿中,先向御座深深一揖,旋即转身,面朝沈端。 以余光一瞥跪于地上的弟子。 非漠然,是不能视。 视之,则为私。 为师长者,于朝堂之上最所忌者,即令人窥其有护犊之心。 可其立于王堪之侧,意已昭然。 “尤以那句‘瓜田不纳履,李下不整冠’,说得好。 避嫌,诚君子自处之道也。 何彦明自请解任,若真为避嫌..... 王堪何可罪之? 理当更赞其一句‘知礼守分’。” 宋景不怒不躁,开口便留三分余地。 “可是沈相,下官有一事未明,愿乞赐教。” 沈端面不改色,抬袖示意:“请言。” “避嫌之前提为何?” 宋景含笑言道,面向众臣 “无非在于‘嫌’确存。 何彦明在苏州六载,户部苏州底账不符,此为事实。 此‘嫌’之名,非凭空编造。 再说了,何彦明身处此等嫌疑之地,自请解任..... 沈相谓之‘避嫌’,我亦以为然。 可是,避嫌之后呢? 难道,嫌便不复存?账目便不须查? 沈相方才言,王御史‘无有证据,仅凭热血便定人之罪’。 下官敢问沈相:王御史疏中,哪一句是‘定罪’?” 话落,宋景突然转身,笏板直指沈端,步步上前 “王堪言何彦明‘挟民自重’,此乃定性,非定罪!! 定性,言官之责也 定罪,三法司之权也。 王堪身为都察院经历,依祖制上书言事 所陈者,不过一己之见,一孔之察。 陛下圣明,自当乾纲独断。 沈相若觉其所言非是,驳之即可 何必以‘诛心’二字压人?!” “真当.....”宋景眼睛一眯 “我御史台无人可言?!” 话落,御史班列,尽数踏前半步,昂首瞠目,直视沈端! 不管王堪为什么站出来,但只要站了! 那他就代表着御史台的利益体! 御史之清,非寇元之清!!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