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知道他不会用相机。 骞王拿着说明书看起来。 他灵魂不灭,在世一两千年,早已学会看简体字,因为在古墓中太无聊,曾经让手下去买了很多书,看着打发时间。 学会操作后,他小心翼翼地掀开一本兵法,接着拿起相机,对着书页轻轻拍起来。 闪光灯都不敢开,生怕把兵书给破坏了。 他想,沈天予那人有毒。 竟然让一只厉鬼也学会了爱惜文物。 他是放荡不羁、天不怕地不怕的厉鬼啊。 一边拍,一边望着兵书上久违的字体,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。 骞王心道,他居然是这样念旧的鬼。 好怀念从前。 从前的时候,他和萧妍是夫妻,他们有活泼可爱的儿子,那时他是尊贵睿智的四皇子。珩王虽和他闹僵了,但珩王也是活的,是威风凛凛,受人爱戴的大将军。 可惜历史不能倒流,人死不能复生。 从前的显贵,也不能回来。 拍得太慢太小心,光线也不好,等他把所有兵书和武功秘籍全部拍完后,已是傍晚。 等到夜色黑透后,他拿着相机,离开棺材,接着穿墓而出。 他将相机塞进长袍中,隐着身形,刚要抬脚离开。 忽听远处大树后传来一道清脆的女声,“嗨,英俊的古人,我们又见面了!” 这声音有点熟悉。 骞王抬眸看去。 那人笑着从树后走出来,十八九岁的年纪,穿一身白色运动装,背包,扎高马尾,头戴一顶白色的棒球帽,十分清秀的一张小脸,青春逼人。 是昨晚一直纠缠他的萧若颜。 骞王并不生气,只是略觉意外。 他隐身了,她居然还能看到他? 这年轻女孩到底什么来头?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