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毕竟因为贫穷,实在没有东西可以进行储存。 正当两人刚刚将鹿血放完,外面的街道上突然传来阵阵欢呼声。 王野推开大门,拦住一名村民,问道:“你们为什么这么开心,出什么事了吗?” “李斌的傻儿子在闪闪找到了,不过已经死了。” “找到的时候,还在附近发现了几缕黑熊留下的毛发,应该就是黑熊干的,反正已经被啃得面目全非。” “让丫的李斌欺负我们,现在他的傻儿子死了,这就是报应!” 村民越说越激动,压抑不住的开心。 另外一个村民凑过来,问道:“野哥,你就说值不值得开心?” 如果不是因为过于贫穷,舍不得买鞭炮,他们非得点鞭炮庆祝不可。 “值得值得!” 王野与王富贵对视一眼,会心一笑。 一切都在不言中。 昨天遇到黑熊时,他们就已经知道李斌的傻儿子惨死了,只是没想到竟然这么快就找到了尸骸。 现在所有的矛头和线索都指向黑熊。 李斌就算心中有气,也只能去找黑熊报仇,短时间内不会对王家屯和林家屯展开报复。 当梅花鹿和猞猁全部处理完时,已经是中午十点。 李云舒已经将饭做好,招呼道:“富贵,你辛苦了一早上,今早就在这里吃吧。” 王富贵本想客气的推辞推辞,可却被王野搭住肩膀,一把拽进屋内。 因为知道今天有客人,所以李云舒和李云笙做的全都是硬菜,不仅炖着肉汤,还有炒肉,整个屋子里都弥漫着肉香味。 毫不夸张地说,目前整个王家屯,没有一家可以达到王野这样一日三餐、顿顿吃肉的生活水平。 即便李家屯和林家屯,也没有。 一顿饭吃完,人全都满嘴流油。 当年落魄的八旗子弟出门之前,还要用猪皮擦擦嘴,试图装得体面,而现在的王野,根本不需要。 吃饱喝足,王富贵扛着一头梅花鹿和猞猁就回家了。 王野看着面前的姐妹俩,道:“今天闲来无事,不用上山打猎,我带你们进城卖肉吧?”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