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他做了两个肉夹馍,两碗酸菜肉丝面,又切了一盘卤味,让赵志军端过去。 林美丽拿起肉夹馍咬了一口,嚼了两下,眼睛亮了:“二哥,你手艺真不错。 比镇上国营饭店的强多了。” 王超也咬了一口,没说话,但吃得挺快,三口两口就把一个肉夹馍吃完了。 林美丽一边吃一边跟赵素梅聊天,聊着聊着,话题就拐到了自己身上。 “二嫂,你看我这件大衣好看不?” 她站起来,转了个圈,驼色的毛呢大衣在阳光下泛着柔和的光,“王超给我买的,在县城百货大楼买的,花了四十八块呢。” 赵素梅看了一眼那件大衣,确实好看,料子也好,便点了点头:“好看。” “还有这双皮鞋,”林美丽抬起脚,把脚尖亮给赵素梅看,“也是王超买的,十八块,纯牛皮的。 你摸摸这皮子,多软。” 赵素梅看了眼,又点了点头:“是挺好。” 林美丽坐下,喝了一口面汤,继续说:“王超对我可好了。 前几天带我去县城玩了三天,住在县招待所,吃的都是饭店里的菜。 他还给我买了一块手表,上海牌的,你看看……” 她把袖子撸起来,露出一块银色的手表,表盘在灯光下闪闪发亮。 “好看不?” “好看。”赵素梅脸上挂着淡笑。 赵志军在旁边端盘子,听见这些话,忍不住翻了个白眼。 他端着空碗走到水池边,小声嘟囔了一句:“显摆啥呀,当谁看不出来似的。” 林国强在灶台后面听见了,没有说什么,手上的活儿也没停。 他的表情很平静,没有丝毫变化。 他知道林美丽今天来是为了什么。 不是为了吃饭,不是为了看二哥二嫂,是为了炫耀。 为了证明她嫁进王家是正确的选择。 为了打他的脸。 你不是说王超不是好东西吗? 你看看,他给我买大衣、买皮鞋、买手表,带我去县城玩,对我多好。 你之前说的那些话,全是错的。 林国强不生气。 不是因为他大度,而是因为他知道,真正的苦日子还没到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