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林致远低头整理文件,听到这儿差点没绷住。 核验持续了近半个小时。 两把枪的状态、弹药数量、弹壳编号、射击方向、现场位置和开枪时间全部完成记录。技术人员还要求顾承安在枪械登记表上确认枪支没有私自改装,顾承安逐项签字。 最后,林致远递来一张暂存凭证。 “按照规定,您的枪械需要暂时封存,待现场核验完成后返还。因为您还要继续旅行,返还手续可以在车站完成,也可以由您所在单位派人办理。” “什么时候能拿回?” “现场弹道核验结束,确认枪支状态后即可。” 顾承安看了眼站外。 鹤庆站的出口还拉着警戒线,远处不断有警车进出。 “我在这里等。” 林致远点头:“可以。” “但我只配合法定强制流程。” “明白。” “案件研判、嫌疑人背景、装置来源和动机分析,不属于我的配合范围。” “我们不会要求您参与。” 顾承安又补了一句:“也不要把我的判断写成对案件结论。” 林致远抬起头。 “这点我会特别注明。” 两人的视线短暂交汇。 他们都知道,很多问题不是不能问,而是问了也不该由顾承安回答。 铁路公安需要建立自己的证据链。 地方公安需要完成辖区内的侦查工作。 排爆部门需要给出装置性质和技术结论。 顾承安可以提供现场事实,但不能因为他来自更高层级,就让他的个人判断代替完整调查。 这才是正常秩序。 接下来是询问笔录。 鹤庆铁路派出所临时借用了一间办公室。 桌面只有一台电脑、两瓶矿泉水和一沓空白笔录纸。负责记录的是周明远,旁边坐着一名执法监督人员,全程开启录音录像。 周明远先宣读权利义务。 “本次询问只针对您在列车上的个人身份、出行目的、现场所见和开枪处置经过。您可以如实陈述,也可以对与本次事实无关的问题拒绝回答。笔录完成后由您核对并签字。” “知道。” “姓名?” “顾承安。” “性别?” “男。” “职业?” “国家公安部工作人员。” 周明远抬头:“具体单位需要写吗?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