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顿了下,朱琳琅怕校长不明白这件事情的严重性,她道: “校长,孩子呢,不能光抓成绩,还得注重身心健康。” “刘老师这么说,给孩子造成的影响不知道她有没有考虑过。” “说一个正是青春烂漫的女孩子妖里妖气不正经,小小年纪勾搭人。” “这会让别的老师以及学生戴着有色眼镜看我闺女。” “从而很有可能会给我闺女的成长,造成不可磨灭的心理阴影。” “并且,别人不知道内情的,会说,这事是刘老师说的啊,肯定是真的,一个老师,她不可能瞎说。” “刘老师都这么说,保不住这学生就是有这样的问题,被老师发现了。” “那到时候,再给闺女来个校园暴力,语言暴力以及肢体暴力。” “我闺女承受不住,心里崩溃。” “要自杀,要跳楼,要死要活,要跟刘老师同归于尽怎么办啊?” “所以,”朱琳琅看着校长:“校长你看,这事处理不了,以后就有可能我闺女和刘老师落得个同归于尽的下场啊。” 校长:“......” 刘老师:“......” 同屋的几人:“......” 这怎么就说到同归于尽了呢? 不是刘老师不积口德,家长来找的小事吗?至于上升到要死要活的高度? 朱琳琅可不觉得是小事。 蝼蚁之穴,可毁千里之堤。 一念之差,或陷万劫深渊。 她闺女阳光健康,积极向上,对于这点事,确实不会当回事。 可其他人呢。 就有那种心里自卑,承受力又弱,真遇到这事,说不好真跟刘老师同归于尽的。 刘老师这种情况跟造黄谣的区别也不大了好嘛。 她有本事正面跟她未婚夫刚啊。 往小了说,把她未婚夫在学校搞的混不下去,毕业了不能分配工作,打舆论仗,让她未婚夫邻居朋友都知道她未婚夫的那点破事,走到哪都指指点点。 往大了说,她可以轰轰烈烈搞死那个臭男人嘛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