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“六岁,我和大姐哄着弟弟,弟弟跑的快,摔倒了,手心搓出了伤,膝盖也磕破了皮。” “大姐说我没看好孩子,爹娘将我吊起来打。” “拿的是两指粗的麻绳。” “我哭着说错了。” “我爹没停手,说让我长长记性。” 这是原主六岁的记忆点里比较清晰的一件事。 破旧的杂物房里,原主被绳子捆住手腕掉在房梁上。 原主的爹一边打一边问原主,错了吗? 原主哭着喊错了。 原主爹没停手,说知道错了好,错了就要挨揍。 那时隔壁院里人听到声音,还在大门口劝了两句。 原主娘说,没事,小孩子不听话,现在不打,长大就晚了。 隔壁的邻居见状,可能觉得原主娘说的对,没再多说,就回去了。 毕竟,这村里谁家不打孩子呀。 朱琳琅一直到说十一岁那年。 十一岁正赶上困难时期,家里的粮食不够吃,她就更吃不饱了。 树皮草根没少啃,叶子虫子也没少吃。 饿的受不了的时候,原主还会往嘴里塞把土。 朱琳琅抿了下唇,她以前在翻看原主记忆的时候,对于原主小时候的经历,也只因为原主家也是那样重男轻女。 不待见原主,谁让她是女孩了。 现在在看,原主的爹娘对原主的感情,好像是无所谓。 朱琳琅又看了一眼朱明珠。 朱明珠穿着的确良的半袖,直筒的黑裤子,配着皮凉鞋,还搭了白色松口的锦纶袜子。 手上戴着腕表,头上扎着颜色不太显眼,但很精致的头花。 即便是这个时期,爱美的女孩也总会想方设法,将自己打扮的好看一点。 而朱明珠一看就是生活优渥,吃穿不愁,生活的很好,也爱美爱打扮的人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