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盲辉就是贱命的典型。 只想活着,但古惑仔欺负他,差佬也没把他当人。 善良或邪恶都不够纯粹,那就注定只能是别人的垫脚石。 …… 到了晚上,李琛戴上小猪佩奇面具,来到有骨气周围逛了圈。 发现周围没有太好的动手环境。 那就干脆直接动枪。 没多久,洪兴和东星就驶来好几辆车,十几号人浩浩荡荡的下来,为首的正是兴叔和白头翁。 兴叔身边的是大声勇和瘦狗,白头翁身边则是司徒浩南跟何勇。 其中司徒浩南跟何勇的模样,跟剧情里有七八分相似,李琛在胡同口里边看得真切。 就在这时,电话响起。 “我人已经到了,你想怎么做?”阿武打来了电话,他就在街头的一辆丰田海狮内,车上还有三个人。 “知不知道白头翁是谁?” “知道,东星二路元帅嘛,不就是刚刚进了有骨气那个?” “对。旁边那个老头看见没,等下他要是出来了,直接剁了他。” “可以。”阿武果断答应。 “不过对方有二三十号人,点子硬,得加钱!” “钱不是问题,事成后,我给双倍。”李琛说道。 阿武也不愧是真男人,几个人对几十号人都是优势在他。 压根没想着不干,反而扭头就要加钱。 这种才是黑社会猛男嘛。 要钱不要命。 没多久,高晋开车过来,李琛把小猪佩奇面具扔进储物间就上车。 心念一动就能自取自放,倒是方便。 “琛哥,我们要做什么?” “去有骨气酒楼后门等着。”李琛抽着烟吩咐道。 他已经想好了,要是阿武直接把人做了,那就万事大吉。 要是做不掉那就当炮灰,吸引火力,自己再动手把人搞定。 砸这么多钱雇佣,不就是为了这个,那要他们干什么? 物尽其用嘛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