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他闭着眼睛,没有睡。 他在听,听风的声音,听草的声音,听远处有没有马蹄声。 阿史那社尔往北跑了,但他不会跑太远。 王庭在北边,他的部落,他的女人,他的孩子都在王庭。 他不会扔下他们不管。 他会在王庭附近重新集结兵力,等着李默来。 这是李默的机会。 一举击溃突厥王庭,活捉阿史那社尔,把突厥人的心脏掏出来。 然后封狼居胥,刻石记功,把大唐的旗帜插在草原上最北边的地方。 这是二哥想要的。 也是他想要的。 他睁开眼睛,从石头上站起来,走回营地,在火堆旁边躺下来,把大刀放在身边,双锤放在脚边,闭上眼睛。 这一次是真的睡了。 天还没亮,营地就动了。 不是被叫醒的,是自然醒的。 一千五百名骑兵,没有人赖床,没有人磨蹭,从毡毯上爬起来就开始收拾东西。 有人往水囊里灌水,有人往马背上捆粮草,有人在检查马鞍的肚带有没有松,有人在磨刀。 动作很快,说话的声音很轻,像是怕惊动什么。 赵老根蹲在火堆旁边,把最后一块羊肉烤好,用油纸包了塞进怀里。 他站起来,拍了拍膝盖上的土,走到李默身边。 “殿下,队伍准备好了。” 李默站在营地中央,面前拴着那匹新挑的黑马。 四岁口,牙口好,腿长,跑起来带风。 他从马鞍上把大刀抽出来看了看刀刃,昨晚磨过了,锃亮,能照出人影。 插回刀鞘,弯腰检查了一下两只锤,锤头上的血迹擦干净了,云纹清晰可见,那一片暗红色的血迹还在。 “出发...” 他翻身上马,黑马打了个响鼻,前蹄刨了刨地。 赵老根举起那面“李”字大旗,旗面在晨风中展开,猎猎作响。 一千五百名骑兵跟在后面,马蹄声在草原上回荡。 队伍沿着突厥人留下的痕迹往北走。 痕迹很明显,马蹄印、车轮印、牛羊的蹄印、人的脚印,还有被丢弃的破帐篷和碎陶片。 阿史那社尔跑得很急,很多东西都来不及带,扔在路边。 有时候能看到几匹死马,肚子被人剖开了,肉被割走了,剩下骨架和内脏,在晨光中泛着惨白的光。 有时候能看到几堆还在冒烟的牛粪,是刚熄不久的,还温热。 “殿下,照这个速度,再有两天就能追上他们。”赵老根策马跑上来,手指在舆图上比划着。 李默没有回答,策马加快速度。 黑马跑得更快了,四蹄翻飞,马蹄踏在嫩绿的草地上,带起一团团泥土和草屑。 身后的骑兵也跟着加快了速度,马蹄声越来越密,越来越急。 四月十五,傍晚。 第(2/3)页